活動及小組退款或轉報其他活動的程序

按此檢視或下載完整版「活動及小組退款或轉報其他活動的程序

退款及轉報程序重點:

1. 參加者必須於報名後一星期內提出退款及轉報申請,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。

2. 可退款或轉報的金額:必須先扣除外間基金收費及活動已預先支付的費用(請參閱文件 A 項例子),方為「可退款活動收費」。

3. 辦理退款:須收取行政費(「可退款活動收費」的20% 或最少$30)

辦理轉報:如轉報活動收費比已繳活動收費為多,則不收取行政費。(請參閱文件 B 項內容及例子)

4. 部份活動及情況不設退款(請參閱文件C項),以活動負責單位作準。

5. 由服務單位提出之活動退款,按特定情況處理(請參閱文件D項)。如參加者可領取現金退款,必須於獲批准起計算的一個月內完成。

6. 中心有最終解釋及決定權。如有疑問,請先向活動負責單位查詢。

(詳情請檢視完整版,並以完整版作準。)